再婚家庭裂变,只因一场借款官司
因为做生意资金周转不过来,王纯向继母万女士借了20万元,后来,王纯一直不还钱,于是万女士将继子告到法院。虽然万女士赢了官司,但是从打官司开始,她和生活了14年的老伴,就一直分居,婚姻濒临破裂。
继子借款20万元没写借条,为追欠款继母两告继子
万女士今年67岁,而老王已经79岁,两位老人都各自有子女。2001年,两个相识相恋,为了不给双方家庭带来矛盾,他们“赶时髦”开始同居。在同居11年后,2012年,两位老人才选择了登记结婚。婚后,两位老人的日子过得幸福和谐,经常结伴出游。
愉快的日子终结于2013年7月底。老王儿子王纯的公司在经营上遇到了困难,向万女士借20万元救急。碍于与老王的亲情,万女士还是答应了此事。随后,万女士指示她的子女,从自己的个人股票账户中提取20万元,分4次转款给王纯。因为事情办得比较急,加上碍于情面的万女士并未让王纯出具借条。
本以为王纯只是周转一下,很快会还钱,但几个月过去了,王纯竟毫无还款的意思。几经催促未果,万女士和老伴老王的关系也急剧紧张,老两口甚至闹起了分居。后来,老王出具一张关于借款属实的证明。到了2015年5月,王纯一直未还款,万女士于是将继子王纯起诉到法院。而老王也因为万女士的行为,一气之下和万女士开始分居。
老伴临时倒戈不承认借款,继母举证不能败诉
万女士在起诉状中称,这20万元是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点老王也承认。以前王纯也向她借过钱,每次都会及时还款,所以她从来没让王纯打过借条。但是这次王纯借款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已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万女士要求王纯归还20万元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万女士向法庭提交了老王签名的证明等书面证据。
对万女士的说法,王纯予以否定。王纯说,这20万元并非他向万女士借款,而是他的父亲老王托万女士汇给他用于在老家重建祖屋的出资。由于父亲年事已高,行动不方便,出资转款及重建事宜,都由他代为办理,万女士对此款项用途也是知情的。他除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给父亲外,平时也常汇钱给父亲外,而万女士与老王结婚后,万女士控制了“财政大权”。该案属于夫妻之间对家庭财产管理权之争,而非民间借贷关系。为此,王纯还请出了父亲出庭作证。
法庭上,老王和儿子说法一致。老王说,当时,他打电话要万女士转20万元给老家急用,万女士起先不同意还闹脾气,后来他答应给万女士出具一张20万元的借条,按每月2500元慢慢还给万女士,她才同意转款。至于后来那些借款证明,是因为万女士吵闹分居,他为了平复万女士的情绪才签名的。老王说,他和万女士一起生活10多年,工资卡都是交给万女士保管的。他每月的退休金有近5000元,且儿子每月还给他存钱,这么多年下来,除去生活开支等,他至少有25万元存款在万女士手上。所以,根本不存在借款一说。
一审法院认为,万女士不能提供借条,且王纯否认借款,老王也否认了他签名的借款证明。万女士不能证明她与王纯就借款有过合同,也不能证明该20万元来源为其个人所有资金为由,判决驳回了万女士的诉讼请求。万女士不取,上诉至当地中级人民法院。
20万元终审认定为借款,再婚家庭面临破裂
二审中,万女士向法院提交了新证据。这其中有老王2014年8月发给万女士的短信,内容为“20万不能给,因为仔不给我,只能每月给你2500元”,以证明王纯不还款,老王愿意每月帮其还2500元。同时,2013年8月,万女士发给老王的部分短信,内容为奉劝老王不要为他儿子的生意太操心,建议老王卖房还儿子的贷款。
同时,万女士向证券公司调取了其股票账户的资金记录,证明她转给王纯的20万元,确实是她子女从她个人股票账户中提出后汇给王纯的。此外,她多年来通过炒股、理财、返聘工作等小有积蓄,具备出借20万元的经济能力。而且她名下并无任何房产,又怎么可能同意出资20万元,给王纯去修不经用的祖屋?
二审法院认为,万女士有转账给王纯的事实,老王在诉讼前,多次为万女士出具证明和书写借款经过,这些证据能佐证借款事实。虽然老王在一审中推翻了他的说法,这种前后反复的行为只能说明,他作为证人所出具的证词可信度较低。但即便如此,从证词出具的时间先后顺序来看,老王为万女士先行出具的证词,相对于其后为王纯出具的证词,较有说服力。法院认为,万女士借款给王纯用于经营救急的主张可信。
据此,二审法院判定,王纯与万女士存在借款关系,王纯应归还万女士20万元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万女士最终赢回了这笔20万元,但几年的官司打下来早已身心俱疲。迎接她的只有一个濒于破裂、名存实亡的家,原本以为可以携手相伴余生的两位再婚老人,竟只在法庭上见过寥寥数面后就再无往来。(王斯)
法官说法,切莫让感情蒙蔽理智
这几年,随着个人财富积累不断增多,如何处置手上的闲钱、实现财富增值日益成为人们关切的话题。现有的裁判结果,也只是法官在综合权衡双方提交证据之后,依照经验法则做出的最符合内心确认的处理,同时也兼顾了社会公平原则。
近几年,法院民间借贷案件收案数每年都在递增,民间借贷纠纷在数量上已成为仅次于婚姻家庭纠纷之后,排名第二的民事纠纷。很多人碍于情面,不要合同、收条、借据等,就轻易将款项借出的例子在生活中比比皆是、屡见不鲜,而一旦产生纠纷,不仅增加了当事人自身的诉累,也占用了大量司法资源。法官在此提醒,日常交易行为中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切莫让感情蒙蔽理智,尽量做到言必有据,行必守信,杜绝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另外,随着中国逐渐步入老龄社会,老年人口的绝对数量和人口占比逐年上升,出于情感和生理的需要,老年人再婚的现象也日益增多,因老年人再婚引发的各类财产纠纷在法院收案中也呈上升趋势。老年人再婚时一定要妥善处理好彼此的财产关系,尽可能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做出明确和完善的约定,以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婚姻家庭继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