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扯祖孙四代人的拆迁安置房产继承案
近日,我中心接受法院委托调解了一起涉及原告和四个被告以及两位第三人,牵扯祖孙四代人的拆迁安置房产继承案件。
案情:1970年原告沈一爷爷去世,2003年原告沈一的母亲去世。2011年原告沈一的奶奶去世,沈一爷爷奶奶拆迁安置的房屋由沈一的父亲和两个姑姑继承,兄妹三人达成协议,拆迁安置房屋由沈一的父亲继承,由沈一的父亲补偿两位姑姑共计10 万元。该协议的款项支付义务在签协议时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17年原告父亲领取了拆迁安置房钥匙,但未办理房产证。2020年8月原告沈一的父亲去世,原告沈一的父亲有子女四人分别是沈一、沈二、沈三、沈四。其中沈四于2022年12月死亡。杨大与沈四系夫妻关系,二人共同育有婚生子杨小。由于沈一的父亲生前未立遗嘱,所以被继承人沈一的父亲享有的拆迁安置房屋,由沈一、沈二、沈三、杨大、杨小共同继承。
经过我中心吴九云调解员前期耐心的梳理亲属关系,给出调解思路并指导原告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等各类相关证明材料,经过我中心调解团队的共同努力,最后四被告在我中心签署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以及放弃房产转继承继承权声明书,终于使原告与四位被告及两位第三人在我中心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我中心对调解过程全程录像并附卷,该调解协议书由我中心交给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后,原告沈一就可前往房产部门办理过户。
其实,在法定继承房产过户时,很多人都会遇到难题。要提供非常多而且繁杂的证明材料,比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等;要召集全部继承人到场签字,有的人甚至是远房平时不来往的亲戚;要签署或出具一些从来没见过的法律文件。但若老年人提前订立一份有效遗嘱,可以帮助继承人解决一些随之而来的继承过户问题。
我中心提供代为办理继承类不动产登记过户事宜,凡是对遗产分配无异议,同时能提供相应材料,均可申请代办过户服务。代办过户服务是我中心遗嘱库项目从遗嘱订立到遗嘱执行落地形成一站式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百姓无后顾之忧是我们始终坚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