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能为老人做什么? ——第六届全国老龄法律论坛在京召开
金秋九月,丹桂飘香,秋高气爽。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老年人权益保障研究中心、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主办,桂客学院承办,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六届全国老龄法律论坛”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召开。
来自全国各地老龄法律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等参会嘉宾,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了此次一年一度的论坛。
此次论坛聚焦主题“老龄法治建设——老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并分别围绕“老龄社会制度体系建设”“养老服务市场化机制建设”“老龄法律服务能力建设”展开讨论。
开幕致辞由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杂志编委会执行主任、法宣在线总编辑、桂客学院院长刘桂明担任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老年人权益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高浣月,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主任李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清友分别致辞。
高浣月书记对论坛给予了高度评价,她指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此次论坛既有对人口老龄化宏观层面的关注;又有对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的探索,更有对具体问题难点问题的研究,可谓是老龄法律研究的又一次盛会。
李阳主任表示,此次论坛凝聚了一大批研究老龄法的专家和学者以及实务部门的同仁,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作为学术团体,应当发挥智库智囊作用,为老龄法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贡献真知灼见。
王清友副会长表示,人口老龄化现象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而进入老龄社会之后,如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法治进程?这是我们法律界人士需要特别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叶静漪老师作了《以社会法新理念促进老龄法治建设》的主题演讲。
随后,第一分论坛“老龄社会制度体系建设”由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陈洪忠主持。
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四室负责人于建明在发言中指出,老龄化立法,需要以政策体系和项目本身需要趋于成熟和完善作为重要前提。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老年会和老年医学会副主任委员程滔提出,想要有序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就必须充分依靠法律,构建起一个全方位的解决机制,化解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老龄社会法治问题研究院院长鲁晓明就构建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定位、性质、筹措机制作了专门解析。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相庆梅从家事诉讼程序的特殊性、我国家事诉讼程序的现状以及未来立法等作了详细阐述。
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交通大学教授郑翔以北京市老年人监护条例为例提出,要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老年人监护制度,必须在监护评估、监护登记、监护激励及监护监督实施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江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汪地彻表示,目前基础性的涉老法律体系还未成型,大多数涉老的规范性文件仍然是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形式出现,这些工作亟待我们加强研究。
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省老年事业促进会老年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官玉琴提出,国家需要大力发展成年人监护理论,充分融合监护信托制度,以及建立社会公共监护组织,以为困境老人的人身照护和财产管理的监护信托代理服务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支持,实现老年人的人身与财产的安养信托。
论坛第一单元的活动结束后,辽宁大学中国老龄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任际作了点评。任际教授提出,老龄化法治建设的体系是一个比较难研究的问题,如何实现积极应对老龄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任务。
作为本环节的点评人之一,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调研宣传部副主任赵洁介绍了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工作情况,并对程韬教授提出的混合式立法、官玉琴教授关于老年监护问题的研究等给予了高度评价。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李娟担任第二分论坛“养老服务市场化机制建设”的主持人。
黄新泽同学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王显勇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立法框架的总则、长期护理保险基金、长期护理需求鉴定、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等等几个方面对养老服务市场化机制建设作了阐述。
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刘建重点就我国台湾地区长期照护契约的法律属性与规范适用问题作了分享。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原教授、北京市高科律师事务所苗吉伟律师提出,中国古代的养老制度,对于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发展和完善政府养老角色定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博士生导师、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科研部副主任(线上发言)王永杰建议,强化养老机构市场化竞争,并形成对养老机构的综合监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许莲丽谈到,老年志愿者权益维护,关系到志愿服务事业是否可以得到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时也关系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实现,具有非常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科技大学教授王竹青对上述第二分论坛律师的发言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我们应该从制度建设层面对弱势群体当中的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
中民养老规划院院长苏志刚作为另外一名点评嘉宾,介绍了中民养老规划院的发展状况,并指出以推动我国老龄法治建设,并逐步化解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第三分论坛“老龄法律服务能力建设”环节由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刘建担任主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引玲提出,为确保遗产管理人的专业素质,建议优先选用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胡继晔认为,通过运用区块链技术,有望解决养老体系中的信任问题,实时传递问题和信用误导等问题。
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陈洪忠从具有有关遗嘱能力的立法完善研究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对外经贸大学社会保障与企业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杜帅就人工智能、元宇宙、数字货币继承等前沿问题作了分享。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线上发言)陈兴华提出的“法律诊所”解决涉老民事纠纷等多元调解路径获得与会嘉宾高度赞赏。
北方工业大学曾智临提出,助孝信托产品作为一种现代化养老服务工具,将成为未来养老服务的大趋势。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财富传承中心负责人李青就“综合性公证养老”提出建议,希望尽快出台有关的司法解释,以增强社会对养老服务的认知,充分发挥公证机构在综合养老服务中的作用。
点评环节,作为北京首个适老化人民法庭——朝阳区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庭长李清华对嘉宾的发言作了点评,并希望与会专家为涉老审判工作提供宝贵意见。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现领从律师的角度对嘉宾的发言作了点评。
论坛总结环节,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刘桂明会长对所有参会嘉宾表示由衷感谢,并对每位嘉宾的主题发言作了精要的概括点评。
刘桂明会长用“老”“牢”“劳”三个字对此次论坛做了总结。
一是“老”。当前,老龄化社会、老龄化政策、老龄化法律,都是从中央到地方都必须面对与应对的大事。此次论坛第一单元关于“老龄社会制度体系建设”的讨论,正是从“国之大者”高度,研究与“老”有关的大事;
二是“牢”。当制度设计问题基本确定之后,如何打牢基础、筑牢体系、把牢机制,就是关键了。为此,第二单元关于“养老服务市场化机制建设”的交流,可谓顺理成章;
三是“劳”。制度设计解决之后,就是如何落实、谁来落实的问题了。机制建设就是落实之关键,能力建设则是落实之主体。于是,第三单元关于“老龄法律服务能力建设”的探讨,就是解决谁来落实的问题。
刘桂明会长总结说,第六届全国老龄法律论坛,既是一次紧抓问题导向、紧握时代机遇、紧扣理论实务的论坛,也是一次聚焦时代主题、研讨现实问题、分析社会话题的论坛,更是一次凝聚法治建设重点、研究法学理论难点、解决法律服务堵点的论坛。
最后,刘桂明会长用一首打油诗:“六届论坛年年新,老龄法治大主题;法治德治新时代,养老服务念真经。” 对此次论坛作了总结,并宣布第六届全国老龄法律论坛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