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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典型事迹摘登(十一)

2023-11-14      306

今年是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现对其中58家单位的典型事迹予以摘登。

目录




  • 青海


54.预防化解外出从业“拉面人”纠纷工作法
青海省海东市司法局

55.化解农牧业地区纠纷“六小”工作法
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金滩乡


  • 宁夏


56.劳动人事纠纷“预防、定责、化解、巩固”四步工作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


  • 新疆


57.“百姓说事云·书记直通车”线上线下联动解纷工作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骑马山街道


  • 兵团


58.消费纠纷“疏、定、调、防”工作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老街街道






  • 青海



预防化解外出从业“拉面人”纠纷工作法
青海省海东市司法局

拉面产业是青海省海东市的一张“金名片”。18万海东籍拉面人在全国290多个大中城市开办了近3万家拉面店,年营业收入占海东市劳务收入的50%以上。由于常年在外、远离家人,“拉面人”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等矛盾问题高发。为稳固“拉面产业”发展基石、解除“拉面人”后顾之忧,海东市司法局、法院、品牌产业促进局联手打造预防化解外出从业“拉面人”纠纷工作法。

一、紧扣实际建强跨域矛调“主战场”。立足“拉面人”跨域矛盾纠纷的独特性,多举措建强调解主阵地。搭平台。依托“青海智慧调解信息管理平台”,以市县乡三级“一站式”矛调中心为基点,在江苏、武汉、广州、深圳等省市分别设置119个拉面经济服务驻外办事处、2个驻外调解委员会、3个“拉面经济云端诉讼服务点”,将工作职能、办事流程、受理电话等进行公示公开,让“拉面人”遇到纠纷“诉求有门”。建制度。聚焦跨区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受理、调解、回访等关键环节,建立完善一周一排查、一月一汇报、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一案一专班、一户一档案、一事一回访等“七个一”矛调工作制度,不断规范跨区域矛调工作。强管理。选派125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进驻各办事处,通过定片区、定目标、定责任人,了解外出从业人员个人情况、从业经历、家庭现状、社会关系、利益诉求,落实谈心谈话、动态掌握、帮扶解困、信息报送、教育疏导工作措施,加强对“拉面人”的个性化、针对性服务。

二、主动作为打造跨域联调“主引擎”。主动加强调解组织与外出“拉面人”所在地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沟通联系,确保跨域矛盾联调取得实效。畅通联调通道。先后与69个输入地城市签订《拉面经济从业人员共同管理框架协议》,与18个省市民宗、公安部门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服务管理协作协议》《警务协作协议》,及时协调解决从业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活动。按照“外地办事处反馈、属地矛调中心吹哨、纠纷涉及部门报到、从业人员属地联动”模式,定期组织律师、调解员和劳动监察员等力量,围绕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外出从业人员所在地,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统计、梳理分析和研判化解。深化普法宣传。开展“政策法规进店”活动,利用互联网、微信群、驻外办事处联系平台,建立起纵横交错、沉底到边的宣传格局,工作人员既是调解员,又是宣传员和信息员,将调解工作与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外出从业法律知识,全面提升“拉面人”法律素养。

三、创新手段开辟跨域调处“主阵地”。针对外出“拉面人”涉法涉诉矛盾纠纷问题,成立“拉面巡回法庭”,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线上智慧调解。运用“数字法庭”“指尖立案”“云端审判”等现代科技手段,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让“拉面人”不再疲于诉讼奔波。实地现场办案。通过“法官 法官助理 陪审员 人民调解员 书记员”的审判团队模式,坚持“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腿”的办案理念,将巡回法庭开到乡镇村社、田间地头、群众门口,对涉及“拉面人”的案件进行快立、快审、快执,真正将“家门口”的司法服务落到实处。跨域进店服务。针对部分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拉面巡回法庭”办案团队赴“拉面人”所在地,提供“上门调解”“上门立案”服务,主动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化解农牧业地区纠纷“六小”工作法
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金滩乡

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金滩乡是一个汉、藏、蒙、回等多民族聚居、农牧业交错、地广人稀的地区。金滩乡从各族群众日常“小事”入手,创造性地推行“六小”化解法,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一、排查小隐患,突出一个“早”字。构建以乡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包村领导负责、司法公安等多部门配合的协同联动排查机制,实行家庭、村社、派出所、司法所一体排查化解措施,多方组织力量下沉一线,常态化深入基层,实行一天一排查,做到动态掌握、及早感知。建立“哨兵”机制,建立摩托巡逻队、马背巡逻队等民族地区的群防群治队伍,发挥机动灵活、精通双语的优势,深入田间地头、季节性牧场、民族文化活动现场、民间信仰活动点排查风险隐患。针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早制订早完善早落实村规民约,有效降低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调解小纠纷,突出一个“快”字。采取一日一研判、一事一化解的措施,深入查究问题根源、精准制定解决对策,将“快”字体现在第一时间处置化解上。发现矛盾纠纷时,及时组织调解员、民警、网格员、包村领导第一时间到现场化解,保证了矛盾纠纷化解不过夜。现场不能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交办、限时办结,实现了从发现隐患到解决纠纷的“快、准、实”。乡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一站式”受理群众诉求、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有效避免小纠纷小矛盾拖成大问题大隐患。

三、办理小案件,突出一个“稳”字。针对村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家庭暴力等小案件,以“稳”字为牵引,实行“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定落实成效”“包跟踪、包调处、包反馈”的“五定三包”工作机制,实现包村领导、村干部、网格员、联户党员横向联合调处,县乡村纵向协同调处,实行稳处理,杜绝“小案件”演变升级成“大诉讼”。

四、改善小环境,突出一个“融”字。针对农牧矛盾较多的情况,着力将生态“两山”理论、邻里和谐共处融入日常烟火,把解决草畜失衡、放牧争草、私搭乱建等涉生态、涉邻里纠纷融入环境治理保护总要求。针对占用公共牧道阻碍牧民牲畜转场易引发牧民间矛盾纠纷问题,对公共牧道标准、线路进行认真规划,组成专班开展全面排查,全力进行清理、腾退。针对村居建设中挤占道路空间影响交通出行、违规搭建棚户影响邻里采光、噪音扰民等易引发邻里间矛盾的行为,依据村容村貌公约进行集中整治。针对偷牧抢牧纠纷,开展敲门行动引导群众达成以草定畜共识,发动群众自发治理鼠害草场,实现还绿于民。

五、解决小问题,突出一个“防”字。在矛盾化解中注意从个案看类案,通过“解剖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针对乡村水电路维修时效慢、“三农”服务现场指导不到位等问题,安排能人第一时间上门为群众解决水电维修、农作物种植、接羔育幼技术指导等“小、急、难”问题。同时,举一反三,集中各村“田秀才、土专家、专把式”组建“能人议事会”,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小问题,由村集体承担相关费用,群众满意率显著提升,矛盾纠纷发生率大幅下降。

六、满足小需求,突出一个“安”字。坚持把各族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进一步延伸工作,解决群众民生需求,积极开展“我为群众算笔幸福账”活动,采取利用村级闲置办公用房开设日间照料室、动员返乡大学生开办假期小课堂等小措施微方法,切实为外出务工家庭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在外安心务工,家庭矛盾纠纷发生率得到了有效控制。


  • 宁夏



劳动人事纠纷“预防、定责、化解、巩固”四步工作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

闽宁镇是全国东西部对口扶贫协作乡镇,先后引进各类企业40余家,创设劳务派遣公司21家,年转移输出劳动力1.5万人,带动1万余人就业。由于务工人员数量较多、劳动关系复杂,因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工伤待遇等方面问题引发的纠纷易发。闽宁镇经过实践探索出劳动人事纠纷“预防、定责、化解、巩固”四步工作法,有效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一、普法在先、防范在早,源头预防做好第一步。镇政府联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定期组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等深入辖区用工企业开展实地巡查和普法宣传,核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用工备案等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合法用工,推动用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升务工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从源头预防劳动人事矛盾纠纷的发生。镇综治中心每周召开联席会议,会商解决上级交办件、村“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站上报件、群众来访诉求件,并定期组织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会会员等力量赴村组开展劳动人事纠纷法律宣讲、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将法治宣传触角延伸到村民家门口。

二、摸清底数、分析研判,夯基明责做好第二步。推行“警格 网格”工作模式,将村(社区)民警纳入89个网格中,通过入户摸排、日常走访等方式收集社情民意,掌握因欠薪、工伤、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实现劳动人事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镇综治中心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分析研判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形势,并建立“三级”预警工作制度,对简易“蓝色”低等风险劳动人事矛盾纠纷,以村组为单位集中登记移交“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站化解;对疑难复杂“黄色”中等风险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定向转交镇综治中心调处化解;对重大“红色”高等风险劳动人事矛盾纠纷,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保”责任。

三、法理融合、在线服务,多元化解做好第三步。坚持“调解先行”原则,依托“小燕调解室”,整合吸纳法院、公安、人社等部门工作人员组建劳动人事矛盾纠纷专业调解队伍,组织退役军人服务队、妇联等力量组成第三方劳动人事矛盾纠纷调处队伍,法理融合共同参与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将劳动人事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充分运用“互联网 调解”模式,开通“乡音热线”,畅通“12348”维权热线,推行“移动微法庭”等线上调解平台,引导群众线上调解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在线申请法律援助,推动劳动人事矛盾纠纷“掌上办”,满足群众对劳动人事矛盾纠纷调解多元化需求。

四、日常回访、事心双解,巩固成效做好第四步。紧盯劳动人事矛盾纠纷“疑难杂症”,严格落实“回访”工作制度。电话回访,针对调解成功的劳动人事矛盾纠纷,结案后1-3个工作日内电话回访,及时全面了解当事人思想状况,严防纠纷反弹、回流。上门回访,针对电话回访发现未履行协议或对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处理结果不满意等情况,上门主动跟踪回访,通过互拉家常、讲解案例、心理疏导等形式调处化解矛盾事项、调理疏导纠纷心结,实现“事心双调”,促进“案结事了”。督办回访,针对调解无果、一次性未能化解等劳动人事矛盾纠纷,综治中心发送督办函、包案领导带案下访督办,督促责任单位限时化解并回复纠纷办理情况推动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彻底化解。


  • 新疆



“百姓说事云·书记直通车”线上线下联动解纷工作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骑马山街道

骑马山街道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为着力点,创新搭建“百姓说事云·书记直通车”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直通车”)和线上线下联动化解机制,辖区矛盾化解质效显著提升。2023年以来,骑马山街道通过“直通车”收集办理的群众诉求、矛盾纠纷均已妥善处理,“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及“12345”平台热线投诉量较2022年分别同比下降36%、83.8%。

一、创新机制,树好服务群众“风向标”。将搭建“直通车”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构建“线上 线下”联动解纷工作机制,切实将各类矛盾风险化解在街道范围。“一套体系”一抓到底。街道、社区全覆盖成立“直通车”工作专班,实现一套体系贯通、一个平台指挥、一套标准运行,以一抓到底的决心做好纠纷化解、诉求解决等服务工作。“两个限时”高效处理。专班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转机制,平台管理员实时接收信息,限时流转至承办单位,按照紧急复杂程度,分级分类跟踪督促、限时办结,确保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三级书记”带头督办。社区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聚焦群众反映困难诉求,带头深入群众听取民声、解决问题。对街道层面难以解决的疑难复杂事项,由区委书记亲赴现场协调、挂牌督办,推动高效办结,形成三级“书记”与群众“面对面”服务模式,实现“群众有所呼、书记有所应”。

二、完善流程,撑起纾困解难“暖心伞”。认真抓好“直通车”闭环管理,用信息化手段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忧心事、操心事。打造民意“收集器”。运用“小骑不躺平”公众号等广泛发布“直通车”宣传视频,群众使用手机扫描“直通车说事码”,登记上传困难诉求、矛盾纠纷、意见建议等信息,实现足不出户反映问题、化解纠纷。精准派发“任务单”。街道对收集到的纠纷问题研判分类,按照诉求化解归口,形成线上“派工单”,点对点推送至所属社区或职能部门,确保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结。筑起问效“回音壁”。综合运用线上督办单、提醒函等方式做好跟踪督办,并对诉求事项和人员进行全覆盖“回访”,掌握动态,巩固成效,避免问题反复。

三、整合资源,搭起畅通民意“连心桥”。坚持线上线下双轨运行、双向赋能,持续扩大服务质效,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用好部门资源。在区级“直通车”专班统筹下,区属职能部门力量联合下沉一线,推动服务资源向街道、社区倾斜,实现由基层党组织“单打独斗”向“握指成拳”转变。用好法治资源。街道“直通车”专班常态分析梳理辖区群众困难诉求反映强烈、矛盾纠纷普遍多发频发区域,由司法所协调设立“道交法庭”“法律服务工作站”“心理驿站”等前置工作站点,为群众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法治服务,带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环境。用好社会资源。在街道“直通车”专班统筹下,广泛吸纳辖区内大型企业、社会团体等公共资源进驻街道、社区,不断丰富服务功能,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民生需求。


  • 兵团



消费纠纷“疏、定、调、防”工作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老街街道

幸福路商圈有大型商业综合体10个、商铺3200余家,日均客流量5万余人次,消费纠纷易发多发。老街街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弘扬具有地域特色的军垦文化,练好“疏、定、调、防”关键四招,对消费纠纷做到重预防、早发现、聚合力、快调解,实现联动共治。2023年以来,消费纠纷投诉同比2019年下降82%,群众满意度达98%。

一、疏浚通道,解决消费维权梗阻问题。做好“疏”的功课,把工作重心和力量向“神经末梢”延伸。动态排查解决“发现难”。整合街道社区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民辅警等力量,通过日常走访、“进群入圈”,动态排查消费纠纷。设置商圈警务站,及时受理消费纠纷警情。触角延伸打造“支撑点”。在经营场所张贴消费维权热线、受理公示牌和流程图,党群服务中心设置消费纠纷调处点,警务站设立说事评理点,推行消费维权“幸福3·15”app,实现全覆盖。分级处置实现“高效率”。建立消费纠纷分级响应机制,党员干部响应“日常哨”,开展诚信经营劝导。警务站响应“应急哨”,快速处置突发纠纷。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响应“攻坚哨”,解决复杂疑难纠纷。

二、定职明责,破解“九龙治水”扯皮难题。注重“定”的关键,针对投诉受理时间长、推诿扯皮等问题,抓实体系建设和制度保障,强化依法管理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党委总体统筹。建立街道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市场监管牵头、多部门参与的“1 1 n”消费环境建设联动机制,组建60余人的商圈服务队,推动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对照调处消费纠纷问题、任务、职责“三项清单”履职尽责。市场监管主责。组建5人专班,专职受理服装鞋帽、食品药品、黄金珠宝等5类多发频发消费纠纷,做到“调处讲时限、处罚有反馈”。部门协同共治。依托幸福路商圈网格管理机制,制定消费纠纷协同化解方案,商圈警务站设置市场监管、司法行政等多部门调解席位,根据人员流动特点,采取“潮汐式”跟进服务,打造“一站式”调处平台。

三、以调为先,凸显消费纠纷化解效能。把握“调”的先机,针对消费纠纷调处化解主体多元、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健全消费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实现90%以上的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完善运行机制。建立“街道派单、部门接单”工作机制,落实首接负责制,复杂疑难纠纷实行“一案一专班”,强化诉调对接,规范市场监管行业调解、法院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等操作流程。规范调处流程。在调解室、投诉站点明确规范受理、处置等工作流程,梳理常见消费纠纷类型,汇编典型案例,为高效调处各类纠纷提供“教科书”式指引。强化监督管理。统筹开展纠纷调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考核评估。组织群众对消费环境、商户诚信进行评价,对问题突出的区域、商户,紧盯不放、推动整改。

四、源头预防,优化法治商圈消费环境。夯实“防”的根基,针对部分商户法治观念不强、诚信理念缺失、自律意识较差等问题,加强法治宣传、诚信建设、商户自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消费纠纷。深化法治宣传。大力推进“法治进商圈”“法治进商户”,将法治宣传融入幸福路商圈日常街演、网络直播、文化沙龙等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推动诚信建设。开展诚信商户评比,定期推出“红黑榜”,在街道社区公示栏上“晾”、商圈座谈会上“讲”、商户微信群里“评”,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加强公约自律。制定《幸福路商圈自治管理公约》,推行经营相伴、诚信相待、困难相助、过失相规、矛盾相劝“五相”公约,推动自治自律。组织商户推选321名“十铺长”,设置154个“联铺说事点”,成为消费纠纷最小调处单元,在商圈治理中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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