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媒体报道了一件有关意定监护的事情,引发了热议。上海88岁的马老先生做出一个决定,在他百年之后,将自己的300万房产留给楼下水果摊的店主,并且做了公证。老先生,是一名退休工人,前些年老伴去世了,留下他和患有精神病的儿子相依为命,后来儿子也在家中猝死。老先生成了独居老人以后,难免引来一些动歪脑筋的人。马老先生说:“家里有一些亲戚们,除了叫我早点写遗嘱、觊觎我的房产,从来不来看望我。”马先生没什么朋友,常在家门口溜达,渐渐地就跟楼下开水果摊的小游(化名)一家熟悉起来。小游,35岁,河南人,几年前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来上海卖水果,一家人住在水果摊旁边的简易棚里。令人唏嘘的是,几年前老人的儿子在家中猝死时,他一个人手足无措,半夜打着手电筒上门找小游求助。老先生儿子从追悼会到落葬,没有一个亲戚出现过,全是小游陪伴老人办事。后来,老人在家中摔倒昏迷不醒,是小游发现把他送进医院的。那段时间,小游白天看店,晚上就去医院陪夜,直到老人恢复出院。出院后,老先生就下定决心,邀请小游全家搬进来,组成一个特殊的家庭,每次听着孩子们“爷爷”“爷爷”的叫声,老人就觉得非常幸福。小游觉得自己被命运眷顾了,但老人说,遇见小游是自己运气好。2017年,老人带着小游到上海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把自己的晚年和遗产都托付给小游,他们之间“陌生的亲情”获得了法律的保护。近日,这起事件又有新的进展:老人的妹妹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意定监护正式确立与于《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进行明确规定。“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这是法律制度的光辉点和核心点,目的就是自治原则,法律保障你自我决定权的优先实现。“意定监护”为不可抗力造成的鳏寡孤独者寻求监护做兜底保障,也超越血亲范畴监护可能有的情感绑架,最大限度尊重老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