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为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人能老有所居、老有所养,鼓励推动在家庭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尊老、爱老的良好氛围。依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序良俗,结合家庭现有的实际情况,让子女们充分沟通协商,就赡养老人事宜达成一直共识。
今日,为赡养90岁失能母亲,汪氏五姐妹经过多次协商,达成共识来到我中心签订了《赡养老人协议》。五姐妹共同委托我中心监督《赡养老人协议》执行,并签订了《委托监督协议》,协议中约定: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若五姐妹发生纠纷,将由我中心给予调解。监督和调解具体事务,我中心指定罗珊珊公益律师承办。
通过我中心第三方的适度介入和管理,旨在强化子女对赡养责任的意识,保障老人的生活需求。赡养老人签订三方协议的做法是我中心一种积极的探索和尝试,通过制度和法律约束子女,形成子女赡养老人的长效机制,保障老人晚年生活的需求,让老人晚年生活得到关怀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