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中心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委托对该院审理的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进行调解。经过中心公益律师尤欣的有效调解,让家人重归于好,维护了和睦的家庭关系。
原告在家中排行老三,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父母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只留下了一套住房。原告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且没有收入来源。针对这样的事实情况,两位律师调解员耐心疏导四个兄弟姐妹的情绪,经过调解,原、被告也认识到互相体谅,一家人和睦相处才是圆满的结果。
经协调双方当事人意愿达成一致,三被告自愿放弃房子的继承权,父母遗产一套住房由原告单独继承,三被告愿配合原告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在我中心签署了调解协议,使本案得以调解结案。最后,由我中心将当事人签署的调解协议交给委托法院出具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