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区人民法院)在静安区北站街道进行巡回审判点授牌活动,并将法庭“搬”到北站街道,审理了一起居委会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指定监护人案件,以巡回法庭为纽带,促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孤寡老人无人照料
指定居委会监护
“现在开庭!”随着白
六十多岁的周老伯(化名)父母早已去世,离异,唯一的儿子在几年前便音讯全无,被法院宣告失踪。现周老伯居住于上海市某社区卫生中心,常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为保护老人合法权益,静安区顺庆里居民委员会申请宣告周老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居委会为其监护人。
庭审中,白云审查了周老伯的病史资料、鉴定意见,调查询问了周老伯的生活起居及近亲属情况等,从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出发,最终宣告周老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判决居委会担任周老伯的监护人。
完善居委会监护指导机制
发出职责告知书及财产管理清单
如何完善居委会监护指导机制,更好地保障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
庭审后,为了让居委会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维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白云向当事人宣读和发放了静安区人民法院《人身与财产管理清单》及《职责告知书》。
《人身与财产管理清单》以表格形式全面展示了财产管理以及人身照管具体事项,不仅强调了被监护人的财产安全,而且提醒居委会监护人需尊重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习惯,保障其人格权益。
《职责告知书》作为监护管理事项的指示清单,向居委会监护人阐明必须执行的事务和绝对禁止的行为。
静安区人民法院的这项举措,为居委会监护提供了具体便捷的指引工具,为探索构建可复制、有实效的监护制度添砖加瓦。
源头化解纠纷
巡回审判再“赋能”
本次巡回审判活动是自今年8月份以来,静安区人民法院从源头解决矛盾纠纷,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又一有力举措。活动中静安区人民法院向北站街道巡回审判点授牌。
此前,静安区人民法院依次在曹家渡街道、临汾路街道、彭浦新村街道、市北园区等多个审判点开展了巡回审判。